近日,申长雨在2021年全国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选“十四五”工作总体思路和2021年重点工作。
“十四五”工作总体思路和2021年重点工作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同时,也是我们顺利完成国家战略纲要和“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强国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做好“十四五”时期工作意义重大。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保护为主线,大力提升创造质量、运用效益、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更大力度加强保护国际合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强国战略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8个方面:
(一)做好顶层设计,启动实施强国战略和“十四五”规划
配合做好强国战略纲要、“十四五”保护和运用规划的审议与印发实施。制定年度计划,推进有序实施,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做好纲要和规划与国家“十四五”规划、国家区域和行业重大发展战略的有机衔接,实现协调联动。各地要结合实际,抓好纲要和规划的落实,同时做好地方战略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工作。
更高标准推进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制定强国建设试点示范管理办法,充实局省合作会商内涵,统筹推进城市、县域、园区、企业及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试点示范工作,夯实强国建设基础。各地要积极参与试点示范工作,努力打造工作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完善法律制度,提高工作法治化水平
加快推进相关法律制度制修订工作。做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订,完成《专利审查指南》适应性修改。做好商标法进一步修改调研论证,加强地理标志立法,积极推进《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和《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修改。研究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规则。鼓励各地积极推进综合立法,探索开展新领域保护。
加快推进法治实施体系。健全行政确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促进审查授权标准、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有机统一。加强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制度建设。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推进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实施药品专利早期纠纷解决机制。各地要不断加强行政保护机制和能力建设。
(三)大力提升创造质量,推动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全流程审查质量管控机制,加强智能化审查技术应用,改进审查流程,优化案源与审查资源配置。探索专利审查新模式,推动审查理念革新、技术更新、工作创新。建立商标快速驳回和绿色通道加快模式,持续压缩商标异议、评审复杂案件的审查审理周期。
突出高质量创造导向。优化“十四五”发展指标,全面取消对申请的资助,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探索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提高创新主体管理能力。加快制定加强科研机构保护和运用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财政资助科研项目专利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战略推进工程和国家试点示范高校建设。持续优化工作,深度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创新与管理体系推广。
深化专利导航和专利奖评选工作。围绕国家关键核心技术实施一批专利导航项目,助力破解“卡脖子”问题;配合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促进相关创造和储备。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推动专利导航融入各类主体创新决策过程。突出中国专利奖对关键领域自主创造运用的激励。
(四)全面加强保护,促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深化落实《关于强化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保护检查考核工作机制,推动问题整改。启动保护试点示范区建设,继续开展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各地要认真履行保护属地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优化并加快保护中心布局,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健全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培育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做好在线诉调对接,深入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加强规范化市场建设。推广实施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加强特殊标志、官方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严格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各地要加强保护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综合管理体制。适当加强保护的中央事权,充分调动地方工作积极性。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做好领域的反垄断工作,防止滥用,促进创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各地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管理和执法能力。
(五)大力提高转化运用效益,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完善转化运用机制。健全评估体系,改进归属制度,完善价值评估机制和标准。落实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转化运用的有效举措。
优化运营服务。制定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政策,健全运营交易规则,加强运营平台监管,对财政资金支持的运营项目及重点城市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和跟踪监督。推进金融服务健康发展。各地要坚持市场化导向,推进运营,深入开展质押融资“入园惠企”等工作。
壮大密集型产业。完善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与发布机制。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启动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着力打造区域品牌和特色地理标志产品。各地可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本地区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促进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
加强服务业监管。持续开展“蓝天”专项行动,建立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出台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开展代理服务质量评价。优化升级服务业集聚区。全面实施专利代理机构执业告知承诺制改革。各地要切实加强服务业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行业环境秩序。
(六)实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更好服务创新发展
加强公共服务统筹规划。健全完善便民利民的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完善公共服务网络,拓宽公共服务领域,加强省级信息服务和地级市综合性公共服务。推进国家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完成建设100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首期目标,新建一批高校国家信息服务中心。
推动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落实《关于深化领域“放管服”改革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统一公共服务标准。推广应用《基础信息数据规范》。继续整合优化各类服务窗口,实现“一站式”服务。配合做好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评价工作。各地要用好评价结果,持续深化改革,加快建设特色化、差异化公共服务平台。
(七)统筹推进保护国际合作和竞争,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
深度参与全球治理。积极参与世界组织多边事务,加快完成我国加入海牙协定工作。全面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章节和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稳步推进地理标志互认互保。深化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的务实合作,办好中美欧日韩商标五局和外观设计五局合作年度会议,中日韩、中蒙俄、中国—东盟等局局长会议。
深化“一带一路”合作。研究疫情防控环境下的“一带一路”合作新机制新模式。有关地方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交流,打造合作亮点。
维护领域国家安全。健全对外转让审查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对外转让行为的管理。加快国家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建设运行,加强我国企业海外风险预警和维权援助。各地要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
(八)夯实事业发展基础,着力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
加强宣传教育。加快媒体融合,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加强公益培训,增强全社会意识。组织办好世界日、全国宣传周等大型活动,对外讲好中国故事。做好全国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宣传,加强文化理念传播。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大力加强系统干部职工专业化培训,稳步推进地方行政管理人员轮训,持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青年人才培养,做好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支持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和高校学历教育,设立若干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加强智库建设。各地要用好各类培训资源,扎实开展实务型人才培训。
做好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对事业的全面领导,善于从政治上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大力推进政治机关建设,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开展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积极发挥优势,助力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同志们,思想引领发展,奋斗谱写新篇。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加强保护,加快建设强国,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