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局(科才局),相关单位:
根据市委一号文配套文件《关于高水平建设强市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认证(国标)资助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原则
择优、不超额资助(即不超过首个认证周期发生的认证费用总额)
二、资助对象
南京市范围内通过认证(国标)的单位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省局备案系统备案成功;
(二)发证日期在2019年11月16日-2020年12月31日之间;
(三)未获得过市级资金资助。
三、资助范围
(一)可以纳入资助的费用为:认证成本费用
(二)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不在资助范围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愿申报并提交认证资助资金申报书;
(二)各区(园区)主管部门组织好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并进行初审汇总,按时将汇总表上报市局;
(三)申报单位如实填报申报书,签订承诺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
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2.认证服务合同复印件;
3.认证服务费用发票复印件;
(四)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材料一式一份,材料受理地址:玄武区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6号门312室(联系人:周艳 83124003)。申报汇总表请加盖公章后送至市局运用促进处,电子版发191316641@qq邮箱。
申报咨询:刘成 84648920
2021年2月23日
南京市局